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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故仓部郎中康公墓志铭 唐 · 孙樵
四言诗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九十五
唐尚书仓部郎中姓康氏。以咸通十三年月日。薨于郑州官舍。其年月日。前左拾遗陈昼寓书孙樵曰。与子俱受恩康公门。今兆还有期。其孤徵志于子。子其无让。哭之恸。已而挥涕叙平生。公讳某。字某会稽人。曾祖讳某。赠某官。祖讳某。赠某官。父讳某。赠某官。公幼嗜书。及冠。能属辞。尤攻四六文章。援毫立成。清媚新峭。学者无能如。自宣城长安。三举进士登上第。是岁会昌元年也。其年冬博学宏词。授秘书省正字明年临桂元公以观风支使来辟。换试秘书郎五年调。再授秘书省校书郎大中二年复调授京兆府参军其年冬进士试官。峭独不顾。虽权势莫能挠。其与选者。不逾年继踵升第。故中书侍郎高公璩尚书仓部郎中杨嵓太常博士杜敏求春官贰卿崔公殷梦尚书屯田郎中崔亚前左拾遗陈昼及十辈。皆出其等列也。明年大理评事监察御史户部巡官明年盐铁巡官。天付介直。不能谄言。故丞相河东公休使盐铁转运。公或请计事。将入门。裴公谓谒者曰。必君也。裴公始以直知。终以直废。明年去盐铁。诏授大理司直。或有所谳。宰相莫能回其笔。明年授试大理司议郎侍御史度支巡官明年改授检校户部员外郎侍御史转运推官明年判官。今华州刺史李公讷盐铁转运使。将莅事。且召偫吏曰。二十年以前推官判官。谁为廉乎。可以助吾治者。偫吏皆以公塞问。李公曰。吾得之矣。公由是不去职。咸通元年检校礼部郎中侍御史。充转运判官。李公始以廉平知。终以章奏加厚。常称于班行间曰。康公宜掌帝制。或与宰相言。必慰荐之。明年诏授海州刺史。廉而不刻。明而不抉。案牍符檄。公一以口授之。偫胥辈徒搦管捉纸。字字书出。蓄缩汗慄。何暇为奸犯耶。以故老吏猾胥。畏之如神明。秩罢。退居淮阴咸通八年诏拜大理少卿明年尚书仓部郎中。充西川宣谕制置盐铁法使兼西川军使赐紫金鱼袋。公驰驿至西川。不浃旬而盐无二价。蜀氓至今赖之。会西川节度使刘公以疾薨。戍兵日至。军储不给。糗无常价。而度支有定估。遂乘传诣阙。且请与度支计事。无何。诏以窦滂代公。公遂守仓部郎中。会窦滂逗遛不以时之任。朝廷欲以警之。其年十一月遂贬公为澧州刺史明年郑州长史。朝廷或有繁难之任。议莫不以公为言。宰相且将用之。呜呼。天歼正人。诚疲民之不幸。非公之不幸也。公娶长乐冯氏。故给事中累赠太尉讳审第三女也。公十二男八女。长曰齐。乡贡进士。次曰颜。乡贡进士。次曰言。明经及第。次曰某云某。长女适盐州防禦判官试大理评事高迟。七女未笄。夫人自京师携其孤奔。丧于管城其年九月三日。以公之丧权窆于孟州河阴县某乡里。铭曰。
会稽之英,斗牛之灵。
并钟德门,公实挺生。
月中搴,日下驰名。
芸阁清秩,牢盆美声。
出牧东海贰卿寺。
鹓行望郎,锦川星使。
骐骥蹀足,蛟龙得水。
富贵可期,烟霄渐迩。
谪非其罪,天道宁论。
不复双阙,遂归九原。
圃田发纼,河阴封树。
勒石载铭,庶几终古。
杜挚 曹魏 · 毌丘俭
 押支韵
凤鸟翔京邑,哀鸣有所思。
才为圣世出,德音何不怡。
八子未际遇,今者遭明时。
胡康出垄亩,杨伟无根基。
飞腾冲云天,奋迅协光熙。
骏骥骨法异,伯乐观知之。
但当养羽翮,鸿举必有期。
体无纤微疾,安用问良医。
联翩轻栖集,还为燕雀嗤。
韩众药虽良,恐便不能治。
悠悠千里情,薄言答嘉诗。
信心感诸中,中实不在辞(○《三国志》刘劭传注。广《文选》十。《诗纪》十七。○《三国志》注。臣松之案。魏朝自微而显者。不闻胡康。疑是孟康。康事见杜恕传。杨伟曹爽传。)
两汉诏令总论 南宋 · 洪咨夔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平斋集》卷一一、《两汉诏令》卷首
自典谟、训诰、誓命之书不作,两汉之制最为近古。
一曰策书,其文曰「维某年月日」;
二曰制书,其文曰「制诏三公」;
三曰诏书,其文曰「告某官」「如故事」;
四曰诫敕,其文曰「有诏敕某官」。
此其凡也。
策有制策、诏策、亲策,敕有诏敕、玺敕、密敕,书有策书、玺书、手书、权书、赫蹄书,诏有制诏、亲诏、密诏、特诏、优诏、中诏、清诏、手笔、下诏、遗诏,令有下令、著令、挈令及令甲、令乙、令丙,谕有口谕、风谕、谯谕。
宥罪有赦,训诸王有诰,召天下兵有羽檄,要诘有誓约,延拜有赞,以致有报有赐,有问有诘,又有手迹、手记、诏记。
其曰恩泽诏书、宽大诏书、一切诏书及哀痛之诏,随事名之。
此其目也。
策命简长二尺,短者半之,以篆书。
罢免用尺一木两行,以隶书。
单于书牍以尺一寸,选举、召拜亦书之尺一板。
古今篆隶文体曰鹤头书,与偃波书俱诏板所用,在汉则谓之尺一简。
诏书有真草,又有案。
案者,写诏之文,一扎十行,细书,以赐方国。
扎,牒也。
孟康曰:「汉初有三玺」。
蔡邕《独断》曰:「天子六玺,皆白玉螭虎纽」。
《舆地志》曰:「汉封诏玺用武都紫泥」。
故制诏皆玺封,尚书令印重封,唯赦赎令司徒印。
露布州郡诏记,绿绨方底,用御史中丞印。
通官文书不著姓,司隶尚书封胡降檄著姓非故事。
诏书皂囊,施检报书绿囊,密诏或衣带间。
丹书藏之石室,策书藏之金匮。
此其制也。
汉世代言未设官,王言作命,厥意犹古。
而讨论润色,亦间有其人。
高后大谒者张泽单于嫚书;
淮南王安善文辞;
武帝每为报书及赐,常召司马相如视草;
光武答北匈奴藁草,司徒掾班彪所上。
至永宁中,陈忠尚书出纳帝命,为王喉舌,诸郎鲜有雅材,每为诏文,转相求访,且辞多鄙固,遂荐周兴为尚书郎
秦少府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谓之尚书
汉因之,武、昭以后稍重。
张安世以善书给事尚书,囊簪笔事武帝数十年。
后汉始置尚书郎三十六人,主作文书起草,月赐赤管大笔隃麋墨。
此其造命之原也。
御史大夫相国相国下诸侯王,御史中执法郡守
制下御史御史大夫丞相丞相下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太守、诸侯丞相从事下当用者如律令。
郡国史上计丞相御史记室大音读敕毕,遣以诏书。
部刺史奉诏条察州,所察毋过六条,守令则承流宣化,使田里咸知上意。
此其奉行之序也。
君能制命为义,臣能承命为信;
君不能以义制命,则无以使人心丕应,惟命之承。
故夫夜下诏书,决之亟也;
甲寅书报,应之疾也;
毋下所赐书,几事密也;
封还诏书,涣号不容于轻出也;
更报单于书,辞令不嫌于修饰也。
六月甲子诏书非赦令,皆蠲除之。
虽反汗,犹愈于遂非而稔惑也。
有司毋得言赦前事,所以示民信也。
策书泰深痛切,君子作文为贤者讳,所贵乎体之识也。
昧死奏故事诏书二十三事,所重乎祖宗良法美意之得也。
玺书封小,诏书独下,抑不可不虑其贾疑而召激也。
案《尚书》大行无遗诏、诏书,独臧婴家及得诏书封三子事,奸隐于仓卒诈售于危疑,尤有国者所当谨察而不可忽也。
知此则知所以造命,知所以造命则知所以奉行矣。
然有不敢奉诏者,有期期不奉诏者,有以死争不奉诏者,有诏数彊予然后奉诏者,犹或许之,盖所以养士气也。
若其奉行不虔,则有常刑,故廉问不如吾诏者以重论。
敢有议诏不如诏者皆腰斩,诈诏者当弃市。
格诏者亦当弃市。
矫制者腰斩,误宣诏者应罚金。
令下腹诽者论死,诽谤圣制者当族。
诏书不可用者,丞相御史劾之,无承用诏书意者,御史奏之,而奉诏不谨者皆坐以不敬。
丞相被策书则步出,司农发诏书则鸣鼓。
其严如此,当时犹不能尽然。
始而奉诏不勤,终而遏绝诏命;
始而挢虔,终而擅诏。
以至诈下诏书,诈作诏板,伪作玺书,假为策,自书诏以授。
廉级陵夷,纪纲板荡,而国命之柄移。
大抵外戚宦官之祸,阖闼称制实胚胎之,有天下者可不鉴哉?
按《艺文志》儒家:《高祖传》十三篇,高帝与大臣述古谕及诏策;
《文传》十一篇,文帝所称及诏策。
当时会粹,盖有其书,迁、固必采取诸此。
先汉诏,迁多以「上曰」书,固间因之。
一诏或二三出,详略及用字亦有不同,疑不能无删润。
高帝未即位,迁不书诏,惟重祠敬祭诏见《封禅书》。
《景帝纪》迁不书诏,其议太宗乐舞制诏附见《文帝纪》。
文帝陈武等议,「且无议军」,见于《律书》,当亦是诏,固不书。
后汉诏有以《东观汉记》、《汉名臣奏》等书见于注,其改诏为制为诰,或谓避武后讳。
世祖王闳子诏附见《董贤传》,晔书逸之。
大氐史迁所笔皆有深意,固文赡而意不逮,晔则文亦不逮乎固矣。
假守龙阳,俗古事简,因得纵观三史,裒其所诏、制、书、策、令、敕、谕、报、誓约之成章者,凡若干通。
事著其略,每以臆见系之,釐为若干卷,总曰《两汉诏令》,以补续书之亡。
欲观汉治者,当有考于斯文。
文宣王新门记 唐 · 裴孝智
 出处:全唐文卷四百五十八
成域中之大。
归天下之往曰王。
王者应历以宰物。
酌时以观化。
威声雷霆。
号令风雨。
不严人理。
合自然之运。
不行家至。
契如神之速。
德叶协于幽明。
道徜徉于古始。
无为无事。
其大矣哉。
洎乎浇淳既变。
仁义斯起。
偃息庠序。
栖迟洙泗。
宪章万物之首。
驰骋百王之末。
清颓波于幽厉。
扇儒术于殷周。
故春秋作而乱贼惧。
风兴删而廉耻生。
美韶濩而惉懘之音息。
行揖让而庄敬之心劝。
夫子圣者欤。
名与日月同流。
业与乾坤终始。
隐焉而光。
闇然而彰。
命服衮裳。
累代称王。
曲阜圣人之乡也。
先是閟宫霞蔽。
正殿岑立。
缭以环堵。
邃其台门。
巍若化造。
嶷如□动。
允所谓淹中之胜槩。
阙里之全模。
刺史孟公休鉴。
德润尊师
道肥希圣
研精百代。
□□□言夜火非官曹之烛。
春桑无附枝之咏。
判官功曹卢曈。
以文发身。
以清检物。
博通□□□数四科。
惟此祠庙。
厥初层搆。
朱户半倾。
雕甍中落。
难名之阃奥。
造次可游。
如在之□□□□易睹。
将何以克恭过位。
加敬及庭。
于是孟公首之。
卢公翊之。
因命县大夫兼大□□□□□裴公新其南门。
书时也。
公名有象。
育元含贞。
广学攻文。
始登甲科。
吏于舒。
舒人□□□□□等吏于兖。
兖人悦服。
蓄可大之用。
为致远之资。
由是庀乃程。
具乃役。
不斩仲□□□□□□山之石偿以石而给。
功不时而就。
大屋横亘。
双扉洞开。
丹栱绣栭。
胶葛固(阙七字)景飞檐骈逼而栖雾。
扃鐍既固。
享献聿修
官吏惟清肃之谨。
邑人无亵渎(阙七字)席及阶而升。
数仞之墙。
由户而入。
君子以为非孟公之化不行。
非卢公之(阙八字)不成三事叶同。
□底于善。
孝智不敏。
儒家之流。
徒挹春秋舍菜之礼(阙九字)
志不腆之文。
俾刊永贞之石。
时大历八年十二月一日也。
丁灵二首 其二 元初 · 耶律铸
七言绝句 押先韵
月朘日蹙漫逃天,迫胁丁令地一边。
怅不似从东海畔,联珠营直到虞渊(阿王时避地丁令境朘音宣愚尝述丁令辩附其略于此因阿王避地丁令以有和林城唐明皇御制碑铭沙塞之国丁令之乡之语询之诸公故述是辩云云诸书所载丁灵丁零丁令三字不同详其前后事迹似非一种史记北服丁灵李陵传术律为丁灵王苏武传丁令盗武牛羊颜师古曰令音零即上所为丁灵耳前书作北服丁灵后书南单于传丁零寇其后鲜卑传北拒丁零载记丁灵翟斌及读书唐史月支都督府丁零州范阳郡丁零州虽皆无音乃是先零字前书丁零乘弱攻其北丁零比三岁入盗后书北部又畏丁零逃遁远去乌桓传其土在丁零西南莽将严尤领丁令兵屯代郡及诸书丁令令皆音零然则令字亦有连音史记西至令居姚氏音令为连前汉书地理志令居孟康亦音令为连通典丁令魏时闻焉康居北乌桓西似其种与北丁令别也然亦无音后魏书丁令在康居北丁音颠令音连御览丁令亦音颠连考其地在前居东北獜乌孙至今尚成部落丁音颠令音连为是北海内经丁灵国在海内其民从膝以下有毛马蹄善走诗含神雾丁灵人马蹄自鞭其脚日行三百里杜君卿采前史乌孙长老言北丁令有马脑国从膝以上至头人也膝以下生毛马脑马蹄而走疾于马著之通典圣朝太宗皇帝尝诏和瑞等入北海往复数年得日不落之山未始闻马脑马蹄之民是知诸家所说不加考覈递相祖述耳好怪不经世俗之所不免者也可胜诧哉)
黄鹤楼识兴二首 其二 明 · 何炌
七言律诗 押尤韵 出处:黄鹤楼集卷上
寻源散步秋江上,欲赋来登江上楼。
四顾遥天空浩浩,万年此水逝悠悠⑤。
静观籁吹恬虚谷⑥,忽听商歌起断洲⑦。
会妙有怀无可语⑧,碧云黄鹤剩生愁⑨。
【校注】 (1)秉烛:谓燃烛作长夜之游。秉,执。《古诗十九首·生年不满百》:“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 (2)啸:啸咏,歌咏。羽觞:酒器。《汉书·班倢伃传》:“顾左右兮和颜,酌羽觞兮销忧。”颜师古注引孟康曰:“羽觞,爵也,作生爵形,有头尾羽翼。”又,《楚辞·招魂》:“瑶浆密勺,实羽觞些。”洪兴祖补注:“杯上缀羽,以速饮也。” 玉兔:传说月中有玉兔,故称月为玉兔傅玄《拟天问》:“月中何有?玉兔捣药。”李白《月下独酌》:“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3)洗耳:晋皇甫谧《高士传》:“尧让天下许由,……于是遁耕于中岳颍水之阳,箕山之下,终身无经天下色。尧又召为九州长,不欲闻之,洗耳于颍水之滨。”后以洗耳喻不愿问世事。饶:张相《诗词曲语词汇释》卷一:“饶,犹任也;尽也。”湲:水流声。重言曰“湲湲”。 (4)独乐二句:语出范仲淹岳阳楼记》。司马相如《上林赋》:“务在独乐,不顾众庶。”江湖、廊庙,指在野、在朝。天下后,本《岳阳楼记》语“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愧非”云云,谓自愧弗如,有负前贤。 (5)逝:流去。《论语·子罕》:“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6)籁吹:指自然界的一切声响。恬:静。虚谷:空谷。常建《题破山寺后禅院》:“万籁此都寂。” (7)商歌:《文选·王褒〈四子讲德论〉》:“昔宁戚商歌,以干齐桓。” 李善注引许慎曰:“,秋声也。”《淮南子·道应》:“宁戚饮牛车下,望见桓公而悲,击牛角而疾商歌。”商歌,即悲凉之歌。断洲:与岸边无路可通的水洲。 (8)会妙:领悟妙谛。 (9)剩:张相《诗词曲语辞汇释》卷二:“剩,甚辞,犹真也;尽也;颇也;多也。”岑参《送张秘书》:“鲈 剩堪忆,莼羹殊可餐。” 登楼而乐,以至于啸引羽觞,醉招黄鹤,然终有“独乐愧非天下后” 之概。欲赋还登,然遥天浩浩,逝水悠悠,虚谷都寂,商歌忽起,会心之际,又不免触处皆愁了。
潘子善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八一、《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
《汉志》引《武成》篇曰:「惟一月壬辰,旁死霸,若翌日癸巳武王乃朝步自周,于征伐纣(此与古文合,但一二字差。)」。
又曰:「粤若来三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咸刘商王(颜氏曰:「今文《尚书》之辞。」)」。
又曰:「惟四月,既旁生霸,粤六日庚戌武王燎于周庙。
翌日辛亥,祀于天位。
五日乙卯,乃以庶国祀馘于周庙(颜氏曰:「亦今文《尚书》也。」)」。
又《毕命》、《丰刑》曰:「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胐,王命作策(《丰刑》,孟康曰「《逸书》篇名。」)」。
今按,伏生今文《尚书》无《武成》,独孔氏古文《尚书》乃有此篇。
今颜氏注刘歆所引两节,见其与古文不同,遂皆以为今文《尚书》,不知何所考也。
诸家推历,以为此年二月有闰,四月丁未十九日庚戌二十二日(若无闰,即四月丁未庚戌。)
二日皆在生魄之后,则古文为倒而此志所引者为顺。
但其言燎于周庙,似无理耳。
况古文此篇文皆错缪,安知「既生魄,庶邦冢君暨百工受命于周」十四字非本在「示天下弗服」之下,「丁未祀于周庙」之上,而「王若曰」以下乃《大告》《武成》之文耶(以《汤诰》考之,此说为是。)
《毕命》古文有此篇,其年月日与此同,而「王命作册」乃序文。
唯《丰刑》为无据,然年月之下亦有「至于丰」字,岂又若《伊训》之「方明」耶?
但古文之序「册」下更有「毕」字,孔传以为命为册书以命毕公,如此则全不成文理。
本文似亦有阙语,疑「作册」二字乃衍文,而阙一「公」字也。
以此可见刘歆所见古文已非其正,而今本亦有阙误,难尽信也。
孟康便以《丰刑》为《逸书》篇名,则亦不复本上文自有《毕命》矣,此又误之甚也。
按:此恐是刘氏《七经小传》之说,当考。
审律论 宋 · 胡铨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一六、《胡澹庵先生文集》卷二、《宋史》卷八一《律历志》一四
臣闻司马迁有言曰:「六律为万事根本,其于兵械犹重。
望敌知吉凶,闻声效胜负,百王不易之道也」。
臣尝深爱迁之言律于兵械为犹重,而深惜后之言兵者止以战斗击刺、奇谋诡计为可幸胜,而不知吹律听音为百王不易之道,此律之所以汩没,而学者未尝道也。
夫律、度、量、衡古也,渊源于马
滥觞于班固刘昭挹其流,孟康、京房、钱乐之之徒汩其泥而扬其波。
迁之言曰:黄钟之实八十一以为宫,而以九为法。
实如法,得长一寸,则黄钟为九寸矣。
黄钟之实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而以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为法,实如法亦得长一寸,而黄钟为九寸矣。
然则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与夫所谓八十一者,虽多少之不同,而其实一也;
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与夫所谓九者虽多少之不同,而其法一也。
又曰:丑二,寅八,卯十六,辰六十四。
夫丑与卯阴律也,寅与辰阳律也。
生阴律者皆二,所谓下生者倍其实;
生阳律者皆四,所谓上生者四其实。
迁之言才数百,可谓简矣,而后之言律者祖焉,是不亦渊源于马乎?
之言曰:黄钟之实八百一十分。
意也。
然以林钟之实五百四十,而乃以为三百六十;
大簇之实七百二十,而乃以为六百四十。
林钟、大簇之实以其长自乘,则声虽有大小,同于黄钟之宫耳。
然则魏曹王制律,而与黄钟商徵不合,其失兆此矣。
夫自子一分,终于亥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分,盖术也。
亦曰,太极元气,函三为一,始动于子,参之于丑,历十二辰之数而得黄钟之实,以为阴阳合德,化生万物。
其说盖有本矣。
然其言三分蕤宾损一,下生大吕,而不言夫所谓浊倍之变,何也?
夫蕤宾之比于大吕,则蕤宾清而大吕浊,今又损三分之一以生大吕,则大吕之声乃清于蕤宾,是不知夫倍大吕之浊。
然则萧衍之论,至于夹钟而裁长三寸七分,其失兆此也,是不亦滥觞于班固乎?
昭之言曰,推林钟之实至十一万八千九十八,大簇之实至十五万七千四百六十四。
二乘而三约之者,为下生之实;
四乘而三约之者,为上生之实。
此迁、固之意,而则详矣。
然以蕤宾为上生大吕,而大吕乃下生夷则,何也?
盖昭之说阳生阴为下生,阴生阳为上生。
今以蕤宾为上生大吕,则是阳生阴,乃上生也;
以大吕为下生夷则,则是阴生阳,乃下生也。
其弊亦由不知夫大吕有浊倍之变,则其视迁、固去本远矣,是不亦挹其流于刘昭乎?
若夫孟康、京房、钱乐之之徒,则又大不然矣。
班固以八十一分之实,起十二律之周径,度其长以容其实,初未尝有径三围九之说也。
康之徒惑于八十一分之实,以一寸为九十分,而不察于方圆之异,于是有径三围九之论兴焉。
夫律之形圆,如以为径三围九,则缺其四角之方,而不足于九分之数,以之容,岂能至于千二百哉?
然则所谓围九者,是谓围九方分也。
何以知之?
知龠之方则知黄钟之分亦方也。
虽无明说,其论洛下闳起历之法曰:律容一龠,积八十一寸,则一日之分也。
夫八十一寸者,是乃八百一十分,以千二百纳之龠中,则不摇而自满,是无异黄钟之容也。
龠之制,方寸而深八分,一龠之方,则黄钟之分安得而不方哉?
围九方分而圆之,则径不止于三分矣。
故夫径三围九之说,孟康为之也。
然由律生吕,数十有二止矣。
京氏演为六十,钱乐之广为三百六十,则与黄帝之法悖矣。
乐之用《淮南》之术,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而为六十音,因而六之,故三百六十音,以当一岁之日。
以黄钟、大簇、姑洗、林钟、南吕生三十有四,以大吕、夹钟、仲吕蕤宾夷则无射生二十有七,应钟生二十有八,始于包育而终于安运
然由黄钟迄于壮进百有五十,则三分损一焉以下生;
由依行迄于亿兆二百有九,则三分益一焉以上生;
安运为终而不生。
其言与黄帝之法大相牴牾。
自迁、固而下,至是杂然莫适为主。
至五季王朴而后议少定,沈括、蒋之奇论之当矣。
是不亦汩其泥而扬其波乎?
呜呼!
律也者,以实为本而法为末,陛下修其实于上,而有司方定法于其下,以协天地中和之声,则夫数子者,其说有可考焉,臣敢轻雌黄哉?
与司马温公论乐书(一) 北宋 · 范镇
 出处:全宋文卷八六九
九月二十二日,镇再拜复书君实足下:昨日辱书,以为镇不当为议状是房庶尺律法。
始得书,𢥠然而惧曰:镇违群公之议,而下与匹士合,有不适中,宜获戾于朋友也。
既读书,乃释然而喜曰:得君实之书,然后决知之法是,而镇之议为不谬。
之法与镇之议,于今之世用与不用,未可知也,然得附君实之书传于后世,使后世之人质之,故终之以喜也。
君实之疑凡五,而条目又十数,安敢不尽言解之?
君实曰:《汉书》传于世久矣,更大儒甚众,之家安得善本而有之?
是必谬为脱文,以欺于镇也。
是大不然。
镇岂可欺哉?
亦以义理而求之也。
《春秋》「夏五」之阙文,《礼记·玉藻》之脱简,后人岂知其阙文与脱简哉?
亦以义理而知之也。
犹镇之知也,岂可逆谓其欺,而置其义理哉?
又云一黍之起,于刘子骏、班孟坚之书为冗长者。
夫古者有律矣,未知其长几何,未知其空径几何,未知其容受几何,岂可直以千二百置其间哉?
宜起一黍,积而至一千二百然后满,故曰「一黍之起,积一千二百之广」。
其法与文势皆当然也,岂得为冗长乎?
若如君实之说,以尺生律,《汉书》不当先言本起黄钟之长,而后论用之法也;
若尔,是子骏、孟坚之书不为冗长,而反为颠倒也。
又云积一千二百之广,是为新尺一丈二尺者。
君实之意,以积为排积之积,广为一黍之广而然邪?
夫积者,谓积于管中也,广者谓所容之广也。
《诗》云「乃积乃仓」,孟康云「空径之广」是也。
又云「孔子曰必也正名乎」者,此孔子教子路以正卫之父子君臣之名分,岂积与广之谓邪?
又云「古人制律与尺、量、权、衡四器者,以相参校,以为三者茍亡,得其一存,则三者从可推也」者,是也。
又云「者,自然之物,有常而不变」者,亦是也。
古人之虑后世,其意或当如是。
然古以律生尺,古人之意既知之于后世可以为尺,岂不知之于后世亦可为律,而故于其法为相戾乎?
若如君实之说,则是古人知一而不知二也,知彼而不知此也。
又云「径三分,围九分者,数家之大要,不及半分则弃之也」者。
今三分四釐六毫,其围十分三釐八毫,岂得谓不及半分而弃之哉?
且律吕之用,天地精祲,阴阳疏密,尽能总括,不可差其秒忽,至使郑康成以馀分离为数千,算其奇○,用明注解。
岂有三分之内剩四釐六毫弃而不取哉?
又言「律管至小,而黍粒体圆,其中岂无负戴庣空之处,欲责其丝忽不差邪」者,此足以见君实大不晓律吕声音之甚也。
设使空径只取三分,更无四釐六毫,其容才一千三十,任使敌撼满溢,馀一百七十更无所容;
若要所容,则长其□一寸三分强方始容受,曾不知其声已展下三律矣。
《汉书》曰:「律容一龠,得八十一寸」。
谓以九分之围乘九寸之长,九九而八十一也。
今围分之法既差,则新尺与量未必是也。
如欲知之量与尺合,姑试验之乃可。
又云:「权衡与量,据其容与其重,必千二百而后可。
至于尺法,止于一黍为分,无用其馀」。
若以生于一千二百,是生于量也。
且夫之施于权衡,则由黄钟之重;
施于量,则由黄钟之龠;
施于尺,则由黄钟之长;
其实皆一千二百也。
此皆《汉书》正文也,岂得谓一黍而为尺邪?
岂得谓尺生于量邪?
又云「庶言太常乐太高,黄钟适当古之仲吕。
不知仲吕者,果后夔之仲吕邪?
开元之仲吕耶?
若开元之仲吕,则安知今之太高,非昔之太下」者。
此正是不知声者之论也,无复议也。
又云「方响与笛,里巷之乐,庸工所为,不能尽得律吕之正」者。
是徒知古今乐器之名为异,而不知其律与声之同也,亦无复议也。
就使得真,用之法制为律吕,无忽微之差,乃黄帝之仲吕也,岂直后夔、开元之云乎?
《书》曰「律和声」,方舜之时,使夔典乐,犹用律而后能和声。
今律有四釐六毫之差,以为适然,而欲以求乐之和,以副朝廷制作之意,其可得乎?
其可得乎?
太史公曰:「不附青云之士,则不能成名」。
君实欲成其名,而知所附矣,惟其是而附之则可,其不是而附之,安可哉?
谚曰:「抱桥柱而浴者必不溺」。
君实之议,无乃为浴者类乎?
君实见咨,不敢不为此諓諓也。
不宣。
镇再拜(《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六一附录,明刻本。又见《皇朝文鉴》卷一一六,《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六,《文献通考》卷一三一,《经济类编》卷四六,《文章辨体汇选》卷二二四,《宋代蜀文辑存》卷九。)
「其」下一字,原本漫漶不明,似「必用」二字合为一字,然不可通,姑阙俟考。
刘贡父诗话 南宋 · 汪应辰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七七、《文定集》卷一○
《诗话》指功曹非复汉萧何,为杜诗之误。
按《汉高祖纪》:「萧何为主吏」。
孟康注曰:「主吏,功曹也」。
孙策虞翻曰:「卿以功曹为吾萧何」。
则杜非误矣。